篮球是一个不分级别的对抗性运动,长人们在篮筐附近长时间停留,在进攻或篮板上显然可以获得利益,然而这样就会影响到比赛的平衡,因此规则定义了限制区和三秒违例规则,用来限制这类情况的发生。 相信好多人无法了解三秒区的意义所在。
我们先来看三秒违例的2个定义:
定义1:当某队在前场控制活球并且比赛计时钟正在运行时,该队的队员不得停留在对方队的限制区内超过持续的3秒钟。
这里我们看到三秒违例成立需要有两个前提:1 本队在前场控制球 2 计时钟正在运行。
所以前场端线掷球入界时球员在限制区内要位超过三秒钟,这不是违例,因为计时钟没有运行。
之前还见过一个案例,球员在后场发球后遭到对方包夹防守,然后抱住球投诉防守者在限制区内超过三秒,这是不成立的,因为对方球队并没有控制球。相反,这种情况持续五秒而被包夹球员没有传/投/运球,这是一次五秒违例。
定义2:为证实队员自身位于限制区外,他必须将双脚置于限制区外的地面上。
这条也是实战中队员常常混淆的规则点。只有双脚都离开限制区并触及地面,三秒才重新计算。所以按照规则,一脚在限制区里面另一脚在外面三秒连续计算,一脚在外面一脚抬起三秒连续计算,一脚在外面另一脚踩线,三秒仍然连续计算——因为界线被定义为限制区的一部分
关于这点,我曾经见过很多队员非常真诚的向裁判投诉他一只脚已经踩到了三秒区外面所以没有违例。要不是我看过规则,我肯定就信了……
再来设想一个情况,一次进攻中某球员没有退防,一直呆在前场限制区内,直到队友4防5成功长传给他,他接球在篮下投篮命中。这是不是三秒违例呢?
我们说显然也不是,因为在球传到他手中之前,该队并没有在前场控制球,三秒没有开始计算
有人听过“把球吹在手里”这句话,其实他真正指的在投篮动作之前鸣哨,而不是说只有球员拿球才能吹三秒。FIBA当然也没有此类规则改动,之前提到的2017年新增的规则解释反而是为了更明确的管理无球队员的三秒违例。并且临场的实际判罚甚至恰恰相反,当球员持球在三秒钟时准备投篮,这时候球在手中但不能鸣哨。然后当该球员改变主意把球传了出去而人还留在限制区内时,这时候才应该果断鸣哨判罚违例。